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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明有時

我很喜歡為事情下結論,能把事情「解釋」令我有成功感。我以為在信仰上也可以這樣。

  我相信天父要我在學校工作。做了一年教學助理後,報讀了教育文憑課程,蒙天父恩許,我讀上了。

  課程完結,我以為有學校工作經驗會較易找到教席。但天父抵擋驕傲的人,我結果再一次任職教學助理。

  憑教學助理的經驗,對學校的了解令我更容易適應教學工作。兩年間,教學有時、向學生傳遞福音有時,我確信天父要我在學校工作。適逢政府的政策,學校給我機會以較高一職級的條件繼續工作。天父的祝福真大!

  到現在,工作的挑戰很大,教學上也遇上困難,沒有班主任的職份。我不知道能否把天父給我的做好。到了學年終結時,不知道我又會怎樣「解釋」這一年呢?

  所以,時候未到,甚麼都不要論斷,只等主來,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,顯明人心的意念。那時,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。(哥林多前書四5)

  神的旨意,不是人能解釋,若有能解明的,定是出於神。而事情還沒到終局,又怎能下結論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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